
一、行货、港货、欧货手机销售背景文字
背景文字1:手机行货、水货、港货、欧货(http://zhidao.baidu.com/question/5137912.html)
正宗行货,也有的叫做 A 行,都是一回事。此类手机是指通过厂家正规渠道出售的产品,一般都是采取代理制度销售。机后电池槽旁边,有信息产业部的入网许可证。每部手机都会附带 全国联保证书 “三包卡”,里面清楚的规定:如果发生非人为的的质量问题,购买之日起一周内无条件退货,十五天之内无条件换货,免费保修一年。正宗行货的真伪可以通过电话、短信、上网查询三种方式辨别真伪。行货手机的价格较贵。
香港行货,也称作 B 行、水行,指在我国香港地区合法销售的手机。由于香港地区基本上没有关税,世界各地的手机厂商纷纷登陆,竞争激烈,使得香港行货的手机价格较内地便宜。很多手机经销商利用两地的价格差,将香港行货手机销往大陆。所以香港行货相对内地行货来说也是水货的一种……。香港行货的价格一般比欧版水改机贵,比内地行货价格要便宜。
欧版水改机,也称作欧版、改版、水改等等。这类手机应该称得上是真正的水货。这些手机本来是销往欧洲的,定价很低,走私到国内,又不用交关税,价格自然比正宗行货便宜很多。由于手机的界面原先是英文的,拿到国内卖先要改成简体中文的, JS 通过将其英文软件汉化为中文软件(加中文字库),使其成为支持中文的手机销售。
……
背景文字2:2006年淘宝网购消费110%增长…
“记者从亚洲最大的个人交易网站淘宝获悉,2006年全年淘宝网交易总额(GMV)突破169亿人民币,与去年同期80.2亿的交易额增长了110%,仅淘宝一家交易额即突破2005年中国C2C市场全年交易总额,这一数字超过易初莲花(100亿)、沃尔玛(99.3亿)在华的全年营业额,更是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全年销售额的2.6倍。
……
按照成交额排名,淘宝网上最热销的十大商品分别是手机通讯设备、化妆品、笔记本电脑、网络游戏虚拟商品、电脑硬件、数码相机、珠宝首饰、运动健身、手机充值/IP卡、汽车摩托配件。
以成交量来衡量,2006年全年淘宝网上一共销售出4000万件香水等化妆品,2000万张充值卡,2000万件保健品,940万本图书,450万双鞋子,430万个打火机,230万件内衣,220万部手机,210万条裤子,200万件外套,100万个U盘、60万台数码相机、40万台笔记本电脑。
淘宝网表示,在中国目前化妆品和手机是网上交易量最大的商品,淘宝网2006年全年销售手机及配件金额在53亿左右,这一数字逼近中国手机第一连锁卖场迪信通60亿的销售额目标,远超过协亨、中复等全国手机专卖连锁店。
……”
二、C2C 、B2C,网络手机销售:疯狂的石头
以上的统计数字说明了“网络销售”的蓬勃发展和巨大的市场潜力,可喜可贺。
可仔细研究“淘宝网”产品销售的过程,除了本人在以往的文字中多次提到的“客户交易资金是否安全”、“支付宝如何解决‘以次充好’及‘买家老赖’?”等问题外,好像在背后还潜藏着一个巨大的深不见底的黑洞,是什么呢?
如果你登录以C2C为主要经营模式的“淘宝”网站的“手机”页面,随意任意点击一款国外著名手机产品的名称(本文仅以“三星X848”为例),进入产品展示页你就会用您的眼睛和思维得到答案。
进入“三星X848”产品展示页,“图文并茂”的产品销售信息扑面而来,“欧版”、“港版”…等字样赫然醒目,毫不掩饰,如图1:
该页显示的35件产品中只有3件价格高些,绝大多数的价格均在2100元人民币左右。那么,“三星X848”“行货”的真正价格应该是多少呢?
让我们登录“新浪”网,你会得到这样的答案:2980元人民币(如图2):
如果您再结合文章开头的“背景文字1”,那么谜底就真正在“光天化日”下了。
从图1和图2我们可以知道:目前“淘宝”销售的“三星X848”走私手机平均价格约是2100元人民币左右(已含销售利润),而“行货”价格约是2980元人民币(图2),差价约是900元人民币。
粗略统计一下:在“三星X848”页面上“图文并茂”展示的35件手机中,与“行货”价格基本相同的只有仅一件,占可怜的2.8%,价格介于2100~2980的为2件,约占5.7%,公开以“欧版”“港行”等叫卖的占8.5%,其它与走私手机价格基本相同的“疑似走私机”约占83%。
走私+疑似走私机=91.5%。
…也就是说在“淘宝网2006年全年销售手机及配件金额在53亿左右”中约有48.4亿元的营业额来自于“走私+疑似走私机”的销售。
…也就是说“淘宝网”2006年销售的220万台手机中约有200万台是“走私+疑似走私机”。
从“水机”到“行货”间900元的差价看,除去正规产品实店销售的地租等费用,关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等所有税费的总和不应该低于800元吧?如果综合考虑低、中、高档产品的价格差,各种税费总和以应缴税款400元/台计算,单台手机以1500元人民币计算…
那么,2006年仅通过“淘宝”销售的走私手机税款流失将超过88(200万台×400元)亿元人民币!
那么,2006年仅通过“淘宝”销售的涉案走私手机金额将达到300亿元人民币以上!
那么,2006年“淘宝网”169亿元的交易额中有多少是来自于“水货”销售?又将给国家带来多少税款的流失呢???
单从涉案金额来看已经不是小打小闹那样简单。
“淘宝网”如此,其它网站的手机销售又如何呢?
让我们登录著名门户网站的手机频道,你可以轻易的看到这样的信息,如图3、图4、图5:
赫然醒目,毫不掩饰,图文并茂,解说详细,时间地点,联系方式…一应俱全。
点击进入其它网站,国外著名手机商的走私品销售情况也随处可见大概如此。
网络上手机销售如此,其它行业又如何呢?
我们可以看到:许多知名的网站在批量销售盗版书籍,在明目张胆的销售走私化妆品、走私笔记本电脑、走私手表、走私电脑硬件、走私数码相机、走私珠宝首饰、其它走私品…
这些都是国内知名的大网站。
单从网络上“走私手机”销售看,许多已不仅是个人行为,有营业执照的“实体店”已经约占全部售私行为的40%左右,更有一些“手机销售网站”以公司行为有组织成建制的批量销售走私品。
如果2006年通过各种“个人交易网站”渠道销售走私手机以300万台计算,仅“手机”一项国家税款流失将超过120亿元人民币,涉案金额超过450亿元人民币。
数目还小吗?如果再把笔记本电脑、化妆品、数码相机、盗版书籍…都计算在内,那会是多少钞票阿?
天文数字!触目惊心!
走私贩私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之一,但可以如此成规模明目张胆的公开叫卖可以说是“中国特色”的世界罕见,瞠目结舌。是谁给了网站经营者们如此恣意妄为的“非凡”“胆识”和“勇气”?
在整个“走私”的利益链条上,网站你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?你的行为只是“助纣为虐”那样简单?
三、谁知道?
除了欧版、港版等水货手机,广大消费者还要承受“换壳机”“换芯机”的欺骗,我们面对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消费环境?
是一时疏忽?是明知故犯?还是胆大妄为?
在这里都不做评论,但“走私手机”等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在光天化日下猖狂的在中国“最著名”“最权威”的网站公开的叫卖着,招摇过市不绝于耳…
从整体看,“网络销售走私品”的问题要比当年的“赖昌星走私案”有过之而无不及,用“触目惊心”来形容真的不为过。
对“走私物品网络销售”有管理责任的国家行政机构有:海关、工商、税务、公安、边警、质检、商务部、媒体主管、消协、CNNIC…等。可网络上明目张胆公开售假售私已经非一年半载,也非1家2家的个别,可从售私金额的巨大、售私的公开的普遍来看又真的看不出来有谁在管。
朗朗乾坤。
新春伊始,每年例行的全国“人大”“政协”会议将在北京隆重召开。党的“十七大”也将在2007年载入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的史册。
尊敬的“政协委员”大人们、尊敬的“人大代表”大人们、尊敬的“党代表”大人们:“走私物品充斥网络销售市场”的议题可以纳入你们的法眼吗?
天天都在打假,年年都有3.15。2007年的3.15能向铺天盖地明目张胆公开销售的“走私手机”宣战吗?
……
有多位网友留言说:买到的许多走私品可以得到售后服务…。呵呵,把本该藏着掖着的走私品销售做到如此规模真得佩服其专业、庞大、勇敢…
华章盛世:“水货”公开销售的饕殄盛宴?
著名网站:你是“走私手机”公开销售的乐园?
(本文所有背景文字、图片均来自网络。就事论事,不针对任何团体、商业机构、个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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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“双内核搜索技术”及“信息锚定”观点的倡导者与实践者; ◆社区类(博客、威客)网站经营中“马蜂窝”理论的提出与实践者; ◆1.0+2.0…《社区类(博客、威客、BBS等)网站全面盈利解决方案》的实践者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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